法律分析:因拆迁纠纷提起的行政诉讼,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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