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的规定,未满18岁的人盗窃家人财物或被家人免责;未遂或中止盗窃不算犯罪。如果盗窃不超过3次,能如实供述并退赃,且符合三种情况之一,可被认定为“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算犯罪。在犯罪量刑标准上,如果使用暴力或威胁,则应定罪处罚,轻微情节可不以抢劫罪定罪。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以不按犯罪处理。司法解释同时明确,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中止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根据司法解释,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3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以下3种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这3种情形是:系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或被胁迫;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该司法解释也对“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量刑标准予以明确: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应依法定罪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
(三)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Copyright © 2019- zgia.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