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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伤认定地址?

来源:知高教育


律师分析:

上海工伤鉴定机构地址 黄浦,马当路408号4楼(200025),63555208 徐汇,虹桥路432号(200030),482757 长宁,武夷路517号201室(200050),6240003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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