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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