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原指各种方术因种类相同聚在一起,各种事物因种类不同而区分开。后指人或事物按其性质分门别类各自聚集。方:方术,治道的方法;物:事物。
2、出处:《周易·系辞上》:“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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