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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适用快撤快处快赔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办

来源:知高教育
第1种观点: 一、发生适用快撤快处快赔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办?发生适用快撤快处快赔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按以下程序处理:(一)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当采用摄像、拍照、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或其他方法固定事故现场证据。(二)依法自行撤离现场。(三)当事人达成赔偿结果的,及时填写《快处协议书》,由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各执一份。当事人已就损害赔偿事宜达成协议,但未携带《快处协议书》的,当事人应当以文字方式如实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种类和号牌、投保公司、保险凭证号、保险有效期、碰撞部位、交通事故发生基本情形、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等内容,由当事人共同签字确认。(四)当事人一方不负责赔偿或损失轻微不要求赔偿的,应协助负责赔偿的另一方当事人填写《快处协议书》或文字记录。(五)当事人需要办理保险理赔的应当立即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凡到“三快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的,当事人各方应当立即或约定具体时间(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按保险公司或交通警察的指引,共同前往约定的“三快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六)当事人现场报警的,接处警交通警察将指导当事人填写《快处协议书》,并引导当事人就近到“三快服务中心”处理赔偿事宜。(七)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或成因有争议,或者就损害赔偿事宜未达成协议的,由驻“三快服务中心”交通警察处理。二、哪些道路交通事故不适用快撤快处快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快撤快处快赔:(一)造成人员伤、亡的;(二)驾驶人未随身携带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三)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四)事故车辆不能自行驾驶移动的;(五)一方肇事逃逸的;(六)事故车辆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七)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事故车辆;(八)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九)每日21:00至次日07:00,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三、发生不适用快撤快处快赔的道路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办?发生不适用快撤快处快赔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四、当事人到“三快服务中心”办理保险理赔时,应当提供哪些资料?当事人到“三快服务中心”办理保险理赔时,应当提供《快处协议书》或文字记录资料、机动车辆行驶证、当事人身份证、驾驶证等相关证据。五、保险公司理赔是怎样处理的?(一)一方全责,其他各方无责的,由全责方车辆的承保公司负责理赔处理。(二)双方都有过错的,由双方保险公司各自负责理赔处理。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交通事故 快速理赔的条件有:交通事故中没有造成人员出现伤亡,且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车辆仍然可以正常行驶的,并且没有严重的损害、车辆损失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当事人针对基本事实以及事故的成因无争议的,一般有以上条件可进行保险的快速理赔。 与此同时,除了要满足上述的几个条件之外,如果车主想要走快交通事故速理赔的程序,还需要确保事故中的车辆没有碰撞到水、电、通讯、道路交通等等相关的公共设施,并且要确保事故双方的车辆手续齐全。 通常情况下,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司机应该立即将车停靠在安全区域,如有条件的最好树立警示牌,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者标划车辆轮胎位置,然后将车辆开至快速理赔点进行赔偿。

第3种观点: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快撤快处快赔程序:当事人固定现场证据,自行撤离现场,填写快处协议书,办理保险理赔或前往三快服务中心处理。如有争议,交通警察处理。法律分析发生适用快撤快处快赔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按以下程序处理:(一)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当采用摄像、拍照、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或其他方法固定事故现场证据。(二)依法自行撤离现场。(三)当事人达成赔偿结果的,及时填写《快处协议书》,由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各执一份。当事人已就损害赔偿事宜达成协议,但未携带《快处协议书》的,当事人应当以文字方式如实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种类和号牌、投保公司、保险凭证号、保险有效期、碰撞部位、交通事故发生基本情形、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等内容,由当事人共同签字确认。(四)当事人一方不负责赔偿或损失轻微不要求赔偿的,应协助负责赔偿的另一方当事人填写《快处协议书》或文字记录。(五)当事人需要办理保险理赔的应当立即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凡到“三快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的,当事人各方应当立即或约定具体时间(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按保险公司或交通警察的指引,共同前往约定的“三快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六)当事人现场报警的,接处警交通警察将指导当事人填写《快处协议书》,并引导当事人就近到“三快服务中心”处理赔偿事宜。(七)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或成因有争议,或者就损害赔偿事宜未达成协议的,由驻“三快服务中心”交通警察处理。结语快撤快处快赔是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程序。当事人应确保安全,固定现场证据,并依法撤离现场。双方达成赔偿结果后,填写《快处协议书》,各自保留一份。若未携带协议书,应以文字方式记录事故细节,并共同签字确认。一方不要求赔偿或损失轻微时,应协助对方填写协议书或记录。需要理赔的应立即报案给保险公司,若办理理赔手续,双方共同前往三快服务中心办理。报警时,交警将引导填写协议书,并指导到服务中心处理。若事实有争议或未达成赔偿协议,交警将处理此事。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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